close




在陳安儀的blog看到她檢視自我工作的標準:「如果一份工作做到我每天早上起床都起不來的時候,就是我該換工作的時候了!」。



想想真有道理,只是在我身上不見得適用,因為我極愛睡覺極會賴床,很少有什麼事情讓我振奮到提早起床,總是在棉被堆裡滾到最後一刻才不甘願地起身,如果是不用出門的時候,我經常還沒刷牙洗臉就坐在電腦前面開始查信件看新聞,一直拖到該吃飯了才去梳洗一番。



這樣描述起來,頗有宅婦的風味。還好現在沒有孩子,否則等著喝奶的孩子早餓昏了。



回到主題,工作是很重要,又佔據了生活中這麼大比重的時間,最理想的狀態當然是去找自己喜歡的事情來做。我常常在質疑自己究竟喜歡什麼。苦惱的是,我在每個階段的口味好像不太一樣。我大學讀公共行政,卻吃裡扒外覺得大眾傳播很有趣,真的有機會拿了大傳碩士,找到記者、公關方面的工作時,我又猶疑了,這種工作是很有趣,可是很沒有生活品質啊,所以我又轉去相對安穩又高薪的市場研究工作,做了一陣子,又覺得跑統計報表很無趣,就從研究員轉去當業務,真的當了業務,又覺得壓力真是大。



當然每種經驗都有我喜歡的地方,可是我個性實在太善變,也從來沒法默默忍受我不喜歡的地方,到了現在都快三十歲,你問我喜歡做什麼,老實說我也答不出來,我知道什麼類型的工作可以補足我欠缺的能力,什麼是對未來有幫助的,至於那種讓我不顧一切每天早起很開心要去做的事情,沒有。



撇開工作不談,我連要過什麼樣的生活都想不透徹呢!年歲愈增,能讓我單純開心的事情愈少,以前沒結婚時還可以享受熱戀、曖昧的那種悸動,現在啊,上次讓我很心動是剛跟陳北北認識時…。至於趴踢啊、旅行啊,好像都是生活中啪一聲就過去的片段,歡樂個兩三天,生活回歸原樣。



現在比較開心的是:忽然很想吃某種食物時,可以馬上衝到餐廳去點來吃。這種喜悅保鮮期更短,但至少容易實現,比起生活中常常碰到的雪特,至少我可以選擇吃進肚裡的東西,變胖也是自己的事情。



剛上任的劉兆玄院長在2001年曾在台大演講,提及喜歡這個概念,講得很好,但如果沒有經歷過一些挫折的人大概無法完全認同。「我認為喜歡你做的事情,比你去做喜歡的事情更重要。因為你不見得知道你喜歡什麼,我從來就不知道自己最喜歡什麼,我好像什麼都很喜歡,但又有點不太喜歡,包括寫武俠小說、畫畫、作詩、做化學。其實我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樣,假如你從小就知道你要變成鋼琴家,那我祝你幸運,你是屬於極少數的人,You know exactly你要做什麼,絕大多數的人不是這樣,這是第一個原因。第二個原因,真實的人生中,開始是你做該做的事情,後來那個事情變成你真正喜歡的事情,因為你做得好,就會有成就感,本來是該做的事情會變成喜歡的事情,所以你一輩子都在Like what you do,但最後你會發現你這一生都在Do what you like。反過來講,如果你堅持一開始要找一個最愛,你找不到,會花很多時間在那裡wondering:我到底喜歡什麼?從讀書到做教授、做公共服務,我更相信這句話,我年輕的時候思考這句話,還有點半信半疑,因為覺得說不定是因為不曉得自己到底要幹嘛,只是給自己安慰的話,後來發現更多的人,跟我的情況是一樣的,只是沒有我那麼快樂,因為他沒有想通這件事情。我們其實這樣說,年輕的時候你憧憬很多很多想做的事情,長大之後,事實上你只能做該做的事情,然後你學著去喜歡你該做的事情,等到你喜歡它的時候,回想起來,好像有一點點無奈,可是別人都會說:你成熟了。That’s life。」(演講稿摘錄)



That’s Life。



我以前也不甘願聽到的句話,可是現在除了說聲That’s life外,還能說什麼呢?

我好希望能有奇蹟發生,讓起床變成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anjali 的頭像
    anjali

    呃,圓圓臉沒錯。

    anjal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