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ected Category: 凡與煩之間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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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睡到自然醒」多年的虔誠信仰者兼重度執行者,真沒料到我竟然會來寫這種文章。

 

話說,我認真執行我的自願早起運動已經有三個月了。本來上班時間接近朝九晚五(因為每天慣性遲到,大概都拖到快九點半才到,反正晚到就晚走囉),因為想要早點煮飯吃晚餐好帶著滿足的胃去上瑜珈課,主動跟老闆提議改到八點上班。沒想到除了剛開始那幾天有點精神不濟外,之後適應非常良好,也愈來愈享受早晨比較清新的空氣跟一個人在辦公室獨處喝咖啡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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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瑜珈,好像很久沒寫點東西了。再不出新文,大便文就會置頂一輩子,我怕這樣會把部落格弄臭啊。

 

這個夏天大概是有史以來過得最充實的夏天了,運動類有騎車、瑜珈、打太極,小旅行類則有Wasaga Beach、Blue Mountains、Sandbanks、Tobermory、Petrolia,是比較累一點,可是總比一天到晚在別人家後院吃BBQ、在餐廳吃飯、或是宅在家裡看PPS來得健康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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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禮拜我每天都在想著這件事:挖哩咧,我竟然要三十了!

 

除了特別知道自己是28歲結婚的,從2529都沒什麼感覺,但從二字頭踏入三字頭的這幾天總有股淡淡哀悼青春的憂傷。印象中的三十幾是很成熟的年紀、是被各種負擔壓得肩膀很沉重的年紀、是瘋不起來的年紀,然後,轉眼間我就到達了這個世界。

 

認識好友毛毛狗是15年前的這個時候,大一瘋狂翹課是12年前的事情,第一次勇闖加拿大是10年前的事情,初戀則是11年前的事情。如果我有幸活到九十歲,那這輩子我也過了三分之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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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才寫信跟PIXNET申請搬家,今早來開電腦…嘩!已經搬好了。這是有時差難得的好處,我在這邊睡覺,PIXNET在台灣幫我搬家,真有效率。

留言、照片都跟著文章搬過來了,但是文章分類不見了,文章字體也異常地小。近兩百篇文章,要一篇篇重新調整字體跟分類也是一番功夫,看來不管是實體搬家還是部落格搬家,都是少碰為妙。

配合部落格喬遷之喜,也開了個Plurk來碎碎念,一補文章甚少更新的缺陷,也滿足我向來喜歡自言自語的發表欲。但就像我的第一篇Plurk說的,為什麼有了Email、MSN、Blog、Facebook後,還要再來一個Plurk?現代人到底是要多少窟?下次若又有新的溝通媒介開始流行,我懷疑我還剩下多少好奇心來試用。

老人家愈來愈跟不上流行了,還是先把這邊整理好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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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來訪,趁著Good Friday的長週末多請了兩天假湊成超長週末,開車帶他們到紐約跟華盛頓玩,五天四夜的行程其實有兩天都在開車,以前的Road Trip總輪不到我開車,這回我跟Jimmy分了一半的司機工作,回程整天狂飆加上間歇性的塞車,也是挺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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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好友聊起青春這件事,我說:「大學時是沒做什麼有意義的事,可是那種開心啊,談戀愛的狂啊,跟朋友出去的樂趣啊…現在很難找得到的耶!」

我不怕外形變老,害怕的是在心境上漸漸變老 ──  太愚蠢的事情不做;會受傷的事情不做;物欲降低,甚少有花錢買開心的機會;凡事看得太清楚,失去期待的焦躁與快樂。好友說以前很熱血都不怕受傷啊!想想也是,沒有比「熱血」這詞更適合描述以前與現在的差距了。怎麼我現在身體裡流的都是冷冰冰的血嗎?除了用消減法來排除不開心的事情,到底有什麼事可以讓人主動期望到迫不及待、忘卻苦惱?

生活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我領會了寧靜生活的美,清楚得很,轟轟烈烈、吵吵鬧鬧都不是我要的。可是生活到底要怎麼過才會令人滿足?怎麼樣才能真的做到內外皆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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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J之邀,邊上班邊寫了跟我有關的25件事,原本以為很難寫,後來發現再追加個50件也不是問題。但我不點人了,因為我討厭點名遊戲。

 

  1. 喜歡吃麥當勞早餐,而且永遠點比大麥克還肥的McGriddles加薯餅,咖啡一定要續杯。
  2. 用小夾子拔腋毛已經有14年的歷史了,依舊樂此不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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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typical cycle of producing newsletter at work:
 
First Version: A + B + C + D

-The boss asked to change B to E, and add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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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一年前發現第一根白頭髮後,我也沒特別去注意這件事,反正懶人都是努力剪剪剪,愈短愈好。直到兩個禮拜前心血來潮把頭髮從右旁分換成左旁方,不得了了,一翻過來馬上看到數根在黑髮下陰險成長的白頭髮。

 

(扣扣扣,拍桌!!) 我都還當過長髮飄逸的美女,已經要開始轉型成白髮魔女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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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不知要如何解釋,反正從兩個月前我開始了穩定的上班族生活,據陳先生描述,我的腦袋瓜有變靈活些了,然後,據大家不需動大腦的目測:我、又、變、胖、了

 

相信我,我上班壓力並不大,雖然每天開車開到罵髒話,回家後還是活龍一尾,躺在沙發上的那種囉。對啦,剛好因為家裡裝了小耳朵,我瘋狂享受遙控器轉來轉去的樂趣,看了堆免費電影,一直到這兩天看電影看到噁心,改換去新聞台看看帥氣的歐巴馬。不是我在講,小歐真是瀟灑帥氣啊,台灣小馬比不上比不上啦! 不過加拿大人為了小歐上台在開心個什麼勁?還請假狂歡咧! 自己總理上台都沒人這麼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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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跟陳北北講起自己的國中高中花痴史
講到欲罷不能睡不著
乾脆爬起來孤狗一下老朋友
一時無聊把自己的名字查一查
竟然查到我三年前當記者會來賓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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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血青年就是這樣吧!

 

辦公室的暖氣壞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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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的地方在機場附近,在快到公司的某個路口有超適合看飛機降落的視野角度,視我花多久的時間在等左轉而定,大約每三天總能看到一台。

 

以前住台北時都要去濱江街看飛機降落,曾被不同的約會對象摸黑帶去一樣的地方,其實頭抬久了也會累,旁邊有時還有香腸攤叫賣,但約會耍花招算頗有誠意了,在香腸飄香中也可以製造些浪漫。現在能擠在車陣中看到飛機降落,不時會喚起一點青春的回憶,只是我怎麼樣也想不起來,到底是跟哪些人去過濱江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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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facebook上登出的最新Peggy’s Baby Shower照片,驚覺自己擴大的程度更上一層樓了。

 

唉,我知道的。過去兩個禮拜的日子,下班後就是吃吃吃,中間參雜陳先生慶生週,跟各大親朋好友聚餐是免不了的,還有我連續三天在睡前煮自製湯圓+芝麻湯圓+花生湯圓吃(該死的大統華搞什麼特價!!),還有我連續兩週晚餐後吃爆甜巧克力,然後因為我很愛睏,不管晚上吃多少,照樣12點前爬上床昏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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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我真是太愛睡覺了。

  

過去一週我每天都在期待周末的來臨,一想到可以睡到自然醒就有滴口水的錯覺。雖然來加拿大後我如打游擊般以屢戰屢敗的精神嘗試過各種戰場,累積一些不成氣候的加拿大經驗,我始終還是宅婦一枚,足足有兩年的時間是過著睡到自然醒的生活。

 

忽然要早起生活,並隨著廣大多倫多樸克臉上班族投入401塞車行列,讓我下班後只想迅速癱瘓到床上。公司離家裡原本是輕輕鬆鬆25分鐘的車程,碰上下班車潮後,在禮拜一變成45分鐘的事,好吧還可以接受;禮拜二碰上有卡車在401上失火,變成90分鐘的事,我可以體諒有意外;禮拜三啊幹下雪了,跟著一堆笨蛋開了有60分鐘;禮拜四,60分鐘;禮拜五,60分鐘 是這樣嗎?一定要開這麼久嗎?為什麼「高速」公路上的車速平均只有20 -30公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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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小孩的照片。』他秀出手機,照片上女孩、男孩各一個。

『喔,是喔。』這兩個孩子膚色偏暗,有點像印度人,可是我眼前的分明是個白人哪。在說出回應的當下,我懊惱了。禮貌上不是應該要說好可愛、好漂亮之類的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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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點自閉,好啦,其實是原本的自閉進入病重中。

有些事情不想講,有些事情不想參與,很多事情不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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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前晚雨後出現的彩虹

從自家陽台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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